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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河南科技大学发布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11-24 14:36:36 | 0533升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1010464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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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河南科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河南科技大学发布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 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支持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是一所优势突出、 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涵盖理学、工学、 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第四条 2020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学生根据教学安排在开元校区学

习。
第五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按照国家规定

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位 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其 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 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制订、预留 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招考办法及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 等。

第八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0年,学校共有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音乐学动画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类)分别在河南、河北、安徽、湖北、湖南、贵州等6省份招生,各省的招生专
业(类)、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 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 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有部分艺术类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 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 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 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 定。
第十四条 艺术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
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报考我校设计学类、

动画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60%之和 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其投档规则执
行。
第二十条 对于艺术学各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按比例核算后同分的

考生,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结合考生文化分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二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标 准执行。学校2020年艺术类各专业每年学费收费标准暂定
为:5700元/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

排;
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国家奖学金、国

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偿代偿
等“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 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 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的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正常办理入学手续。
第 七 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 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及联系方式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5627020、65627022、65627035 信访电话:0379-64231439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zhsb@ha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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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发布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学子们看过来,看看这是不是你心仪的学校。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重磅!河南科技大学发布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章 总则

01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02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河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64),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邮政编码471023。

03

第三条

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已初步发展成为一所工科优势突出、理工农医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04

第四条

2022年招收的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和教学安排分别在开元、西苑两个校区学习。

05

第五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河南科技大学学位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06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07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的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认真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如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制订、预留计划使用原则和标准、特殊类型考生招考办法及入选资格名单、录取结果以及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施办法等。

08

第八条

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09

第九条

按照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招生专业计划调整办法等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专业(类)、录取批次、招生人数等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

10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

11

第十一条

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四章 报考条件

12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河南科技大学。

13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14

第十四条

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的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它专业,新生入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15

第十五条

艺术学和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艺术、体育省统考专业分和高考文化分本科最低控制线。

第五章 录取原则

16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17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18

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19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0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投档规则,学校按生源地投档规则执行,若无统一的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执行。

21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音乐学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专业分乘以60%之和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投档规则,学校按生源地投档规则执行,若无统一的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执行。  22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照专业分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投档规则,学校按生源地投档规则执行,若无统一的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执行。

23

第二十三条

有特殊高考录取规定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录取原则如下:

(一)高考改革省份按本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24

第二十四条

考生分数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细则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要求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科目分数排序。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批次,对于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原则上不退档。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25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新生除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各专业、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各专业实行学年制学费管理,其余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学校各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文史类各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各专业5000元/生·年、医学类各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元/生·年,其中部分优势学科专业学费上浮10%,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公布为准。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

按照豫价费字[2000]132号、豫发改收费[2005]1204号文件,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分别为400元/生·年、600元/生·年、8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

26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资助范围约为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学金主要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共设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奖励12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另设“学科竞赛奖”、“创新创业奖”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奖励办法按相关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本科生资助范围约为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四)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五)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专项临时困难救助

主要用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每次资助500至5000元,每生每学年累计可申请获得3次救助。

第七章 其 他

27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8

第二十八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学院的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学府路3号)。

29

第二十九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河南科技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杜诗路1666号)。

河南科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河南科技大学发布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河南高考报名平台登录入口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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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技装〔2008〕217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教技装 〔2015〕118 号)要求,现将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确保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二、考试分值、科目及时间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仍按满分 30 分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考试时间为 4 月 1 日-30 日,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 15 分钟。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地考试进程。
三、试题结构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命制 24 道试题,分 4 个试题单元(A、B、C、D),每个单元内含 6 道实验操作试题,每道试题内含理、化、生实验项目各一。
1.试题区别。试题中的实验项目,按照难度、完成时间分为两类: 较难的实验为主实验项目, 一般的实验为副实验项目。
2.学科结构。每个单元6 道试题中主实验项目的学科分配为:物理 3 个,化学 2 个,生物 1 个。
3.试题分值。每道试题分值为 30 分,分值比例为 16:6:6:2,即主实验项目 1 个,占 16 分;副实验项目 2 个,各占 6分;考试结束后实验器材整理,占 2 分。
四、试题抽取
1.抽取数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不少于 2 个试题单元作为当地 2019 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试题。各地要确保当地考生使用统一内容的试卷。
2.抽取时间和方式。2019 年 3 月 5 日前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抽取的方式进行。抽取人数为两人以上,需携带当地考试文件。
3.试题发布。各地抽取试题后要秉持公平性,确保考生获取考试信息的时间、范围、程度的一致。不得将试题、评分标准针对部分考生进行发布。
五、考务管理及考试安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加强对全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明确考试过程中安全责任的界定,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确保师生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考点设置。考点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河南省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或《河南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考点学校实验室台凳、水、电、通风、安全等设施齐全、规范,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严禁在普通教室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场所组织考试。
2.全面落实“三固定一调整”。“三固定一调整”指考场内每个考试实验台实验题目固定、实验器材固定、监考教师固定,每场考试后由监考人员随机调整实验台台签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通过抽签确定实验台台签号,然后持台签号、准考证到对应的实验台进行实验操作考试。各地要在考试组织过程中严格遵守“三固定一调整”的规定,不得将实验台台签号固定不变。要规范考生抽签程序,确保考生抽签确定考题的随机性。
3.考务人员教育和培训。各地要做好考务人员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使考务人员按照统一、规范的流程开展考试工作;要强化监考教师的培训,切实做到评分尺度统一,确保监考评分客观公正。
4.成绩登统及公布。各地要严密组织成绩登统工作,考点学校要设立专门的保密室,成绩登统过程中要做到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制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成绩公布方案,并提前公示考分公布时间和方式,坚决避免分数登统、管理、公布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各地要按照当地中招成绩复核办法,制订考生分数复核程序和办法,考场视频资料和学生考试过程中的试卷、答题卡管理按照当地中招管理规定执行。
5.信息技术应用试点地区。有关考点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招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811 号)要求,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采用信息技术手段抽签、考分登统的地方,要加强人工登分与实时上传成绩的比对,确保成绩登统准确可靠。采用网上阅卷方式的,教师现场打分应与后期网上阅卷同时进行,最终成绩以教师现场打分为准,并做好与网上阅卷考评成绩进行分析、比对,确保平稳过渡。
六、考试巡视工作
为强化过程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平稳运行,省教育厅届时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内容包括各地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考试所用器材及耗材准备情况;考点设置、考务组织、考场设施情况;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情况;考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开考前 10 日,上报本地考点设置情况和具体开考时间;5 月 20 日前,上报考试工作总结, 重点总结本地考试组织情况、存在问题及取得成效。
联 系人: 刘恒, 联系 电话:0371-66340009 ,邮箱:hjsgb@126.com 。 ;
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陆地址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陆地址: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技装〔2008〕217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教技装 〔2015〕118 号)要求,现将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确保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二、考试分值、科目及时间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仍按满分 30 分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考试时间为 4 月 1 日-30 日,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 15 分钟。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地考试进程。
三、试题结构
2019 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命制 24 道试题,分 4 个试题单元(A、B、C、D),每个单元内含 6 道实验操作试题,每道试题内含理、化、生实验项目各一。
1.试题区别。试题中的实验项目,按照难度、完成时间分为两类: 较难的实验为主实验项目, 一般的实验为副实验项目。
2.学科结构。每个单元6 道试题中主实验项目的学科分配为:物理 3 个,化学 2 个,生物 1 个。
3.试题分值。每道试题分值为 30 分,分值比例为 16:6:6:2,即主实验项目 1 个,占 16 分;副实验项目 2 个,各占 6分;考试结束后实验器材整理,占 2 分。
四、试题抽取
1.抽取数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不少于 2 个试题单元作为当地 2019 年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试题。各地要确保当地考生使用统一内容的试卷。
2.抽取时间和方式。2019 年 3 月 5 日前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抽取的方式进行。抽取人数为两人以上,需携带当地考试文件。
3.试题发布。各地抽取试题后要秉持公平性,确保考生获取考试信息的时间、范围、程度的一致。不得将试题、评分标准针对部分考生进行发布。
五、考务管理及考试安全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加强对全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安全管理,明确考试过程中安全责任的界定,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案,确保师生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考点设置。考点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河南省初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或《河南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考点学校实验室台凳、水、电、通风、安全等设施齐全、规范,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严禁在普通教室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场所组织考试。
2.全面落实“三固定一调整”。“三固定一调整”指考场内每个考试实验台实验题目固定、实验器材固定、监考教师固定,每场考试后由监考人员随机调整实验台台签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通过抽签确定实验台台签号,然后持台签号、准考证到对应的实验台进行实验操作考试。各地要在考试组织过程中严格遵守“三固定一调整”的规定,不得将实验台台签号固定不变。要规范考生抽签程序,确保考生抽签确定考题的随机性。
3.考务人员教育和培训。各地要做好考务人员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使考务人员按照统一、规范的流程开展考试工作;要强化监考教师的培训,切实做到评分尺度统一,确保监考评分客观公正。
4.成绩登统及公布。各地要严密组织成绩登统工作,考点学校要设立专门的保密室,成绩登统过程中要做到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制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成绩公布方案,并提前公示考分公布时间和方式,坚决避免分数登统、管理、公布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各地要按照当地中招成绩复核办法,制订考生分数复核程序和办法,考场视频资料和学生考试过程中的试卷、答题卡管理按照当地中招管理规定执行。
5.信息技术应用试点地区。有关考点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招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811 号)要求,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采用信息技术手段抽签、考分登统的地方,要加强人工登分与实时上传成绩的比对,确保成绩登统准确可靠。采用网上阅卷方式的,教师现场打分应与后期网上阅卷同时进行,最终成绩以教师现场打分为准,并做好与网上阅卷考评成绩进行分析、比对,确保平稳过渡。
六、考试巡视工作
为强化过程监督,规范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平稳运行,省教育厅届时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巡视内容包括各地考试组织实施情况;考试所用器材及耗材准备情况;考点设置、考务组织、考场设施情况;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情况;考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开考前 10 日,上报本地考点设置情况和具体开考时间;5 月 20 日前,上报考试工作总结, 重点总结本地考试组织情况、存在问题及取得成效。
联 系人: 刘恒, 联系 电话:0371-66340009 ,邮箱:hjsgb@126.com 。 ;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怎么登录1、网页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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