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8 21:27:35 | 0533升学网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二、 退役士兵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 三等功 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 二等功 (含)以上或被 大军区 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可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士兵,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退役士兵 报考研究生 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扩展资料: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三、 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
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决定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四、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
五、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降20分录取,并不得收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 、现役军人子女入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0533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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