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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苏对口单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2025-01-14 00:21:40 | 0533升学网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32012922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苏对口单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相关的问题,今天,0533升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苏对口单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2021年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2021年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简章

学院概述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克州人民政府,属于全日制公办职业院校。学院由始建于1958年的克州 师范 学校,先后与克州农业学校(1960)、克州卫生学校(1972)、克州技工学校(1978)、克州职业高中(1990)等八所学校撤并而来。

学院占地面积1025.73亩,其中主校区456.72亩、校外实训基地569.01亩。现有建筑面积10.34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实训用房4.87万平方米、学生 宿舍 2.8万平方米、学生食堂4500平方米,以及图 书 馆8028平方米、室内 体育 活动中心4763.40平方米、教师宿舍2700平方米、培训公寓4001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2706平方米。学院固定资产总值约2.33亿元;教学办公设备总值7291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8.08万余册。

学院现有教职工3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85人,具有 研究生 学历(学位)24人),此外有援疆、支教教师21人。2021年,全校学生总数5286人,其中高职910人,中职技工4376人(中职2227人、技工2149人),共计154个班级。

专业介绍

学院分为5个教学系部:工业工程系、教育 艺术 与文化旅游系、农经工程系、医护工程系、公共基础部,另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业代码:510201) 计算机 应用技术

核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网络互联技术、网络存储与安全、Web 应用程序开发、手机编程应用等。

就业方向 :本专业 毕业生 主要面向,以大、中、小企业的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应用与维护岗位为主,从事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数据库的应用与维护、计算机设备维修、网页制作、软件编程、销售等。

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名称:计算机应用技术

招生人数:50

拟采取培养模式:业余时间授课

招生对象:应历届高中 毕业 生或同等学历(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学历: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历(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

备注:已参加 高考 (含普通高考、三校生升高职)报名、高职分类 考试 并被录取的考生除外。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所学专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符合《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考试招生 工作 通知》(【2021】52号)文件的相关内容审查要求;

报考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8日-11月3日

2.报名方式:此次扩招作为高职扩招,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3.网上填报完成后,系统生成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考生依据自己的身份类别,持三份报名信息登记表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0533升学网

(二)相关部门资格审查

1.时间:10月28日-11月3日

2.下岗失业人员由人社部门,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由农业农村部门,学前教师、企业员工由所在单位,退役军人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历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进行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缴费

1.时间:11月5日-11月6日

1.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学前教师,须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州、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通过相关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户口所在地(或现 就业 地)地、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3.企业员工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4.只完成网上报名而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5.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执行。

(四)考试:

1.考试时间:11月13日-11月16日

2.考试方式:考试由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对报名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线上测试。

3.考试内容: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线上测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其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实行入学考试,进行语文、数学基础水平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定

是否具有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的考生不再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基础操作(线上测试)、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测试(线上测试)、口语考试(线上测试)。

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培养院校免试录取。

(五)录取

1.录取时间:11月19日

2.录取原则和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3)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通过审核的考生给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报备后,公布录取名单。

(4)11月20日至11月25日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名单。

(5)11月26日-27日办理报到手续。

政策讲解

1.学制:学制3年。三年内若未能完成规定课程的 学习 、测试,达不到毕业标准的,学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相应延迟,需修完相应课程,达到毕业标准的发放毕业证书。

2.毕业证书:对考入我院且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3. 学费 及资助政策:

学费每生每年3300元。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报到的退役军人 新生 ,实行学费减免。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考入我院,学费自理,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4.国家 励志 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生均3300元/学年,自治区助学金生均2000元/学年。

报到及复查

1.考生接到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考生录取后,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参照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监管申诉机制

我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申诉电话:0908-4223388。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新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 创业 大道东16院

咨询电话:0908-4223388   18209088307

联 系 人:迪拉热老师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苏对口单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2020)第A 027 号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 132011310000301

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0300

学校代码:12922

一、学校名称: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169号

三、办学性质: 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六、学习年限:三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人文社科类7800-12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7800-14000元/生·学年,艺术类14000元/生·学年,医学类14000-15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1500元/年。

八、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九、招生人数:招生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十、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十一、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学历证书。

十二、学院简介: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现由央企华润置地控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生导师、江苏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美国医学科学院外籍院士励建安教授任名誉院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蒋伏心教授任校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南京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文晓明教授任党委书记。办学20多年来,学院先后获得“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创先争优先进集体”、“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的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群以及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奖、技能竞赛奖、优秀毕业设计奖等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独特的区位优势

学校占地面积54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周边名校云集,东毗南京仙林大学城,西依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临南京麒麟科技园。区位优势明显,位于南京东郊风光秀丽的国家5A级中山陵园风景区,交通十分便利。沪宁高速、南京二桥高速、宁杭国道、南京绕城公路在这里交汇,地铁2号线和10多条公交线路抵达“钟山学院”站。从地铁“马群站”到市中心新街口只需15分钟。

★先进的办学理念

学校秉承“励学 躬行”的校训,实行“技能+知识+修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了加快转型、稳步升级的新要求,提出了以大健康专业群为主、多学科高质量协调发展的新目标,提出了健康钟山、创新钟山、人文钟山、和谐钟山的“钟山2.0”的新理念,培养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于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特色的专业设置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服务地方经济,构建了大健康为主体、多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重点打造护理、健康管理、财经商务、大数据管理与智能工程、幼儿教育等专业群,开设涵盖理、工、文、经、管、医、艺等7个门类近40个专业(含方向)。会计与审计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财经商务专业群立项为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建设点;汽车、机电类专业为新能源上市公司、无人机开发企业等工学订单培养;环境工程技术、建筑类专业,节能环保、引领潮流;护理专业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是经省教育厅和原卫生厅批准开设的首家民办高职院校医学类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生社会急需,供不应求。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艺术设计类专业特色鲜明,贴近生活。

★优良的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比例达70%,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40%;双师型教师占比70%以上。学校聘请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著名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资深教授与高工担任兼职教授或专业带头人。通过“333工程”、“青蓝工程”、境外研修、访问学者等多种渠道,培养专兼职教师。初步打造了一支”专兼结合、校企互通、师德高尚、 业务精湛“的”双师型”教学科研团队 。

★良好实践实训条件

校内建有300张床位的江苏省人民医院钟山康复分院,医学专业学生可实现“床边”教学。建有高标准高质量的老年服务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钟山颐养园。财经商务等专业群建有校内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机电技术、建筑工程、人文艺术等专业群分专业建有高标准近百个校内实验实训室。

★较高的就业质量

学校紧扣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要求,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强化实践教学,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促进了毕业生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就业率达98%以上。建校20余年,为国家培养了3万多名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涌现了一大批就业创业明星,多次被省教育厅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和谐的育人环境

学校积极构建“知识、素质、能力”三位一体的培养平台,通过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公益等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现有大学生艺术团、话剧社、书法协会等学生社团30多个,学生课余活动丰富多彩。学生公寓设施齐全、温馨舒适,配备空调、饮水机和独立的卫生间等设施,接入千兆宽带网络,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完善的奖助体系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年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多个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十三、注册与录取办法:

(一)体检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议:由于行业就业的特殊要求,建议报考我院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卫生、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者乙肝表面抗原阴性。 (二)中职中技生(江苏) 1.参加江苏中职对口单招考试或中职注册入学报名,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三)普通高中生(江苏) 1.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3+2专本分段培养项目考生,七门必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5个合格(含信息技术科目)或4C1合格(信息技术科目),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设计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七门必测科目中不合格或D级不超过三门(信息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同时达到省艺术类控制线,且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注册入学专业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 (2)凡符合高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四)非江苏考生 按照当地省份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定执行。

十四、优录 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择优录取。 具备“优录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交优先录取申请,经由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即可“优先录取”。 优录条件如下: 1.具有职业技能证书; 2.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或技能考核取得成绩; 3.在市以上比赛中获奖; 4.在音乐、美术、体育方面有国家颁发的等级证书; 5.获得过优秀志愿者证书; 6.在公开的报纸杂志上发表过文章; 7.获得过见义勇为或者拾金不昧等荣誉表彰; 8.区县及以上优秀学生; 9.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校招生工作小组认定的考生; 10.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11.持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委托培养函件; 12.经我院专家委员会认定具有发明创造力等特殊才能(应具有相关证书或作品)。

有意获得优录资格的考生,均应在注册申请之前,携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校招生就业处认证。

十五、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3000元/生、4000元/生)、学年奖学金(特等3000元/生、一等1000元/生、800元/生、500元/生)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有多个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在校期间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十六、生活设施

学生宿舍有公寓式的四人间、三室一厅的五人间,均有独立卫生间、电热水器、宽带等设施。学生公寓宿管站服务优良,曾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设有中央空调的学生餐厅可以容纳上千人同时就餐。校园内医务室、超市、自助银行、电信营业厅、洗衣房、健身房、大学生活动中心等生活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十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4361515 84358712

传 真:025-84358712

学院官网: www.njzs.edu.cn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169号

邮政编码:210049

十八、解释权

我校对本章程具有解释权,其中与各省(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市)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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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对口单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0533升学网(https://www.0533.net)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0年江苏对口单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2021年起,参加对口单招的考生须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1.对口单招包括本科、专科统招、专科注册入学三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法令法规与政策,凡与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招生宣传

1.有关招生院校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相关中职校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广泛深入地做好招生宣传。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1.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报名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与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按规定持银联卡(或使用支付宝、微信)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所报科目组、专业技能方向(见附件1)必须与考生在中职校所学专业对口。

2.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查。参加报名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入学当年生源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招生部门的录取证明,并由各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3.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的培训指导、现场签字确认等工作。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录取。

2.体检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教部门共同负责,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

3.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

4.体检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

六、命题

1.专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工作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分别组织实施。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标准执行。

2.文化统考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对口单招语文、数学、英语和各专业大类专业理论考试大纲执行,有关高校和中职校在命题教师的选派等方面有责任予以支持与配合。

七、考试

1.考试形式: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试卷由试卷Ⅰ、试卷Ⅱ两部分组成。试卷Ⅰ为选择题,试卷Ⅱ为非选择题。

2.科目分值:专业技能300分;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满分1000分。艺术科目组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700分。

3.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分钟)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考试时间(分钟):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专业综合理论150分钟。

4.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2月29日至3月15日,由各专业联考委具体确定本专业考试日程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日期为4月18日、19日两天。

5.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6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8〕4号)要求组织实施。文化统考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委会的领导下,由各市招办严格按照《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另行下发)文件要求,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

6.参加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只参加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可以根据意向院校的要求决定是否参加文化统考。

八、评分与评卷

1.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工作由各专业联考委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联考办负责按有关要求具体承担相关评分工作,并对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文化统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所有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具体评卷工作由有关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组织实施。

3.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需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成绩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九、志愿填报

1.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志愿填报对象为专业技能成绩合格且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填报时间为全省对口单招文化统考结束后;第二阶段志愿填报对象为未被第一阶段录取并参加对口单招报名的考生,填报时间为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

2.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科目组相符,农业和艺术科目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所报专业技能方向相符。

3.实行全省统一网上志愿填报,所有符合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均须按照志愿填报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得补填报志愿。

4.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也是志愿填报点)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地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工作。

5.对口单招本科和专科统招批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本科批次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统招批次设置A、B、C、D、E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一个专业志愿与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本科批次、专科统招批次的院校服从志愿均设“是否服从其他公办院校”、“是否服从其他民办院校”两类院校服从志愿,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

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填报了院校服从志愿后,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批次该科目组所有尚未录取满额的院校和专业。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单选、多选或不选,投档时将按先公办院校(专业)服从、再民办院校(专业)服从的顺序依次进行。

6.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设置A、B、C、D、E、F六个“院校+专业”志愿,分两轮进行,采用计算机匹配方式进行录取。

十、奖励与照顾政策

考生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方可享受下列奖励与照顾政策。

1.国家及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取得文化统考成绩,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

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专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按其较高分值计算专业技能成绩。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奖等级,可直接认定该生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与省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线的120%(超过满分300分,以满分300分计)。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与省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与省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如该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

国家及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选手与技能操作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要求,每年省赛后要新增部分项目省级选拔赛。参加省级选拔赛获奖选手与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以上政策实行后,不再实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加分录取政策。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及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中职校往届毕业生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021年起,享受直接录取本科院校奖励政策的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分数要求。

2.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科目组考生,必须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

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科目组为文化分)的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本条可与第1、2条中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加3分投档。

十一、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对口单招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含本科、专科统招两个批次,使用对口单招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第二阶段包含专科注册入学一个批次,使用对口单招成绩或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录取。

1.第一阶段(本科、专科统招批次)

(1)划线原则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科、专科统招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农业科目组按种植和养殖两个技能方向分别划定本科、专科统招批次分数线,艺术科目组的艺术设计技能方向划定本科、专科统招批次分数线;艺术科目组的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仅划定本科批次分数线。

(2)录取体制

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原则上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农业科目组按技能方向),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艺术科目组中艺术设计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原则是:在投档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2.第二阶段(专科注册入学批次)

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批次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括三个步骤。

(1)考生填报志愿。参加对口单招报名,且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填报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填报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录取即完成,考生不需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第一轮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第二轮填报志愿;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重新填报其他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继续参加下一轮;每轮执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填报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

3.录取要求

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

凡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对口单招录取。凡已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十二、转段升学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精神,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对口单招。2020年转段升学管理办法如下:

1.转段升学对象和计划

转段升学对象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17年试点项目中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和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中职校的应届毕业生。

转段升学计划纳入省教育厅下达的高校招生年度总计划,不占用对口单招计划。

2.资格审查、报名和体检

(1)报名参加转段升学的考生必须是转段升学试点项目的学生,否则不予报考。

(2)转段考生的报名时间、方式与对口单招考生相同,并参照对口单招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及相关费用。

(3)转段考生所学中职专业应与对口单招科目组(见附件1)相符。符合对口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兼报相应科目组的对口单招。

(4)转段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与对口单招体检工作同时进行。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转段录取。其中,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

3.考核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2017〕2号)精神,“3+4”分段培养考生须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并达到转段院校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转段录取。

(2)转段升学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下同)负责具体实施。转段考生均须参加试点学校组织的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否则不能参加转段录取。

(3)试点学校要成立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负责转段考核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需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

(4)试点学校须按省教育厅要求制定转段考核方案,严格考核程序,严密组织考核各环节工作,及时公示考核结果。每个阶段的过程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应及时报后段培养学校备案;综合评价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试点学校组织的考核工作应在4月30日前完成。

(5)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转段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核实无误后,可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4.志愿填报

仅申请转段升学的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考生如符合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条件,可填报对口单招志愿。若考生放弃转段录取,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对口单招录取。其中,在校期间如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选择参加对口单招本科录取,需填报对口单招本科院校志愿;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且选择参加对口单招专科录取,需填报对口单招专科院校志愿。

5.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参加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专科牵头院校。

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考生,如未被转段录取,符合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对口单招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

6.录取

(1)录取办法

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并考核合格的转段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试点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名单数据格式见附件2)。

(2)录取批次

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前进行。

(3)录取要求

转段考生只能享受一次录取机会。转段录取前凡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不再参加转段录取。凡被转段录取的,不再参加对口单招等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兼报对口单招的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考生,如考生成绩达到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要求,可参加本科批次录取。被对口单招本科院校录取后,不再参加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录取。

7.为规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转段录取工作,全省三年制普通高职院校(不含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五年制学生,在进入第四学年时必须办理中职至高职转段的招生录取手续。相关考生须参加对口单招报名,报名工作由高职院校按报名文件组织。报名工作结束后,相关高职院校将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拟录取名单数据格式见附件2)。

十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函〔2010〕56号以及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为每生20元,文化统考考试费为每门26元。艺术科目组专业技能考试费为每生每科60元,其他专业技能考试费为每生每门40元。各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在发放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时按此标准收取。

十四、考生档案移交工作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中职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入学报到后移交给高校。具体移交工作参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暂行规定》(苏招委〔2001〕8号)文件执行。

十五、组织管理

对口单招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因此,各市、县教育局、招办、各专业联考委、各有关学校和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周密部署,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各专业联考委和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保密,在命题、评分、保密等环节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公平公正。要树立服务观念,积极主动地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职校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资格审查、报名、体检、志愿填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加强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确保考生顺利报考。

各牵头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协调中职校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转段升学考核方案和操作办法,加强转段考生资格审查,杜绝非试点项目的学生参加转段升学。同时要强化考核工作管理,指导有关中职校开展考核各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各市教育局和各专业联考委要进一步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检查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事件,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20年对口单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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