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本科二批征求志愿的学校的最低投档分能查吗?仰恩电话为什么打不通呀?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0533升学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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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二批最低投档线
广西二批最低投档线如下: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二批最低投档分数线已经发布,其中北京印刷学院理工类投档分数线是426分,文史类投档分数线是474分:北京中医药大学理工类投档分数线是482分。
投档线:
指以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如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即投档比例1:1.2以内),在对第一志愿投档过程中自然形成的院校调档最低成绩标准。每一所院校都有自己的投档分数线,简称投档线。
录取分数线:
即招生院校按计划录取完成后的最低分数线或者是分专业最低分数线。
从定义上,我们可以看到录取分数线和投档线最相同的地方,就是两者都是“最低分数线”。不同点在于一个是院校录取完成后形成的最低分数线,而另一个投档线是院校投档完成后形成的最低分数线。广西文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最高的院校是广东第二师范学院546分,理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最高的院校是遵义医科大学514分
2023广西文科本科第二批大学录取分数线
在广西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中,广西文科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最高的院校是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最低投档分数为546分;
此外,广西录取分数线较高的二本大学还有济南大学545分、成都大学545分、集美大学544分、安徽农业大学541分、嘉兴学院540分、贵州师范大学540分、广东警官学院540分、华东交通大学539分、西安石油大学537分等院校
下文为大家整理了广西文科二本大学分数线,供大家参考:
广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二批最低投档分数线(文史)
院校代码院校名称文史类录取分数线备注:
14278广东第二师范学院546
10427济南大学545
11079成都大学545
10390集美大学544
10364安徽农业大学541
10354嘉兴学院540
10663贵州师范大学540
11110广东警官学院540

福建2011本科二批征求志愿的学校的最低投档分能查吗?仰恩电话为什么打不通呀?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在福建省的本科二批出档线为:
本二批面向全省文科出档线486,理科出档线460分。
闽南理工学院在福建省的本科二批出档线为:
本二批面向全省文科出档线473分,理科出档线460分。
厦门理工学院【全省普通】文554理559【全省闽台】文517理505【厦门普通】文523理528【厦门闽台】文511理500。
漳州师范学院在福建省的本科二批出档线为:
本二文史最低分535,本二理工最低分533,
园艺最低分519,闽台文史最低分473,闽台理工最低分470,闽台园艺最低分47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在福建省的本科二批出档线为:
文史类522.98分、 理工类521.95(只有4个) 面向漳州文史类517.98分,理工类517.94分。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在福建省的本科二批出档线为:文史类490分 ,理工类473分。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在福建省的本科二批出档线为:文508 理493。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文508理496
武夷学院普通类文史519分、理工522分
三明学院 文科518,理科522;闽台文科473,理科461(未满)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理工类466分, 文史类492分。
集美大学 文史类561分, 理工类570分
闽江学院 闽江学院本校部 文史类544分、 理工类553分。
闽台 文史类503分、 理工类472分;
中美 文史类473分、 理工类460分。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文史类478分, 理工类460分。
宁德师范学院 文516 理516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以1:1投档,文史类投档线为475分,理工为460分。
[各位文、理科线下20分以内即文科453分以上、理科440分以上的考生均有资格在征求志愿时填报,请在本二批次征求志愿时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院征求志愿计划时再次补报(A志愿填报我院,录取机率更大),]
仰恩大学 文473 理460
泉州师范学院 文535 理538;泉州师范学院(闽台) 文474 理460 (不满);泉州师范学院(软件) 文473 理460 (不满)。
莆田学院 文526 理535;莆田学院(闽台) 文473 理463。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文473 理460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校区 文535 理539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文483 理466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农林)文482,理460
山西财经大学
文史类
福建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为473分
我校计划19人,投档20人,最高590分,最低557分;
理工类
福建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为460分
我校计划16人,投档17人,最高592分,最低570分。
部分院校虽然在本二线上(理工460分,文史473分)按1∶1比例投档,但实际上仍然有生源缺额。常规志愿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密切关注征求志愿计划,一些民办院校如果征求志愿不满,可以降分录取。因此,本二线下20分以内(即理工440分,文史453分以上)的考生均有资格在征求志愿时填报。
一般本科
山西财经大学:文史类计划19人,投档20人,最高590分,最低557分;理工类计划16人,投档17人,最高592分,最低570分。
集美大学:文史投档线561分,理工投档线570分。
厦门理工学院:(面向全省)文史投档线554分,理工投档线559分;(全省闽台)文史投档线517分,理工投档线505分;(面向厦门)文史投档线523分,理工投档线528分;(厦门闽台)文史投档线511分,理工投档线500分。
闽江学院:(校本部)文史投档线544分,理工投档线553分;(闽台)文史投档线503分,理工投档线472分;(中美)文史投档线473分,理工投档线460分。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校区:文史投档线535分,理工投档线539分。
泉州师范学院:文史投档线535分,理工投档线538分;(闽台)文史投档线474分,理工投档线460分(不满);(软件)文史投档线473分,理工投档线460分(不满)。
漳州师范学院:文史投档线535分,理工投档线533分,园艺投档线519分;(闽台文史)投档线473分,(闽台理工)投档线470分,(闽台园艺)投档线473分。
莆田学院:文史投档线526分,理工投档线535分;(闽台)文史投档线473分,理工投档线463分。
福建江夏学院:文史投档线529分,理工投档线533分。
武夷学院:文史投档线519分,理工投档线522分。
三明学院:文史投档线518分,理工投档线522分;(闽台文史)投档线473分,(闽台理工)投档线461分(未满)。
宁德师范学院:文史投档线516分,理工投档线516分。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文史投档线473分,理工投档线460分。
独立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文史投档线522.98分,理工投档线521.95分;(面向漳州)文史517.98分,理工517.94分。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文史投档线508分,理工投档线496分。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文史投档线508分,理工投档线493分。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文史类投档线492分,理工类投档线466分。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文史投档线490分,理工投档线473分。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面向全省)文史投档线486分,理工投档线460分。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文史投档线483分,理工投档线466分;(农林)文史投档线482分,理工投档线460分。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文史投档线478分,理工投档线460分。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文史投档线475分,理工投档线460分。
闽南理工学院: (面向全省)文史投档线473分,理工投档线460分。
仰恩大学:文史投档线473分,理工投档线460分。
浙江海洋学院:计划招收23名,投档24名,一志愿率100%。最高投档571分,最低投档553分。
浙江农林大学:录取已结束,文史最高567分,最低560分;理工最高568分,最低560分。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文史录取最低565分,理工录取最低577分。
四川外语学院:本科二批投档线为文史553分,理工563分。
四川师范大学:从投档的生源情况看,该校今年普通类本科批次福建生源数量充足。文史类投档线549分,理工类投档线543分。
西南科技大学:文史类最低537.99分,最高547.99分,平均 542.13分;理工类最低551.96分,最高583.98分,平均557.41分。
曲阜师范大学:
经济学类最高544,最低540;
教育技术学最高533,最低532;
朝鲜语最高532,最低531;数学类最高561,最低545;
物理学最高564,最低538;
化学类最高538,最低533;
地理科学类最高537,最低531;
心理学(理)最高532,最低531;电气信息类最高548,最低539;
通信工程最高534,最低53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最高540,最低534;
工商管理类最高539,最低535;
法学最高536,最低533;政治学类最高542,最低530;新闻
传播学类最高537,最低531;
历史学类最高538,最低532。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录取20人,最高570.9分,最低545.9分,平均554.3分。
华北科技学院:录取结束,全部为第一志愿。文史录取最低534分,理工录取最低538分。
辽宁师范大学:文史录取最高556分,最低501分;理工录取最高565分,最低552分。
太原科技大学:理工录取最高565分,最低549分。
淮海工学院:文史一志愿录满,最高548分,最低531分;理工一志愿录满,最高567分,最低548分。
内蒙古农业大学:理工实际录取15人,录取最高526分,最低514分。
台州学院:文史2人,最低534分,最高541分;理工5人,最低535分,最高535分。
山东交通学院:文史录取5人,最高531.99分,最低525.98分;理工录取17人,最高566.97分,最低550.96分。
上海电力学院:理工最低578分。
上海海关学院:录取最低分文史574分,理工594分。
上海海洋大学:一志愿投档54人,投档分551分。
福建工程学院:(校本部)文史投档线547分,理工投档线558分;鳝溪校区(国脉学院)文史投档线523分,理工投档线519分;(闽台合作项目)文史投档线473分,理工投档线491分。
石家庄经济学院:文史最高542.98分,最低532.98分;理工最高568.97分,最低541.95分。
哈尔滨理工大学:共录取50人,录取最高591分,最低561分。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学最高550分,最低539分;化学最高534分,最低518分。
沈阳医学院:一志愿满额,录取最高564.97分,最低550.96分。
成都大学:文史录取分539分,理工录取分531分。
天津中医药大学:理工录取最高603分,最低562分;文史录取最高558分,最低543分。

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四川
音乐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0654
第五条院校地址:
1.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
2.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四川音乐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成立招生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过程、录取结果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院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由招生处提出建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同分数及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专业。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上线生源投档情况,由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告。
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主管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统考生源情况,拟定各专业分省计划,并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新媒体艺术专业除外),对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办法分别为:
①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分别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
艺术史论、
艺术管理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录音艺术、
动画、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2021年新增“新媒体艺术”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3.学校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新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
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舞蹈表演、动画、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
影视美术设计、
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学校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二)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1、报考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摄影与制作、
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商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最终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批次、投档科类、投档规则执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学校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所有专业均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录取其它相关规定:
(1)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在同一生源省份分文理科类安排招生计划的,我校将分别按文理科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上述六个专业在同一生源省份未分文理科类安排招生计划,但该省考生又分文理科的,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折算公式为: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折合分=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总分×(文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理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六条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艺术类所有专业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认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和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
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学制:本科层次专业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方向)、
雕塑专业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第六章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雕塑、
绘画、
数字媒体艺术、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公共艺术、
产品设计、
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第二十四条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专业水平复测。复查和复测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
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音乐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9600元/年/生;设计学专业720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
第八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咨询、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八条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并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8-85430120,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5430270、028-85430022
招生处传真电话:028-85430284
学校官方网站:
学校官方微信:四川音乐学院
学校招生信息网:
dz_zsc.html
学校招生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招生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四川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讨论审核通过,适用于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授权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解释。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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