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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4-10-30 14:32:24 | 0533升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财经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1010173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3010216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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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燕山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概况

校名全称为 燕山大学 ,学校代码为10216,英文名称为Yanshan University。 燕山大学 是河北省、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学科专业以工为主,以重型机械和亚稳材料为优势,工、理、文、管、经、法、艺、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校址:河北省秦皇岛市。

二、招生省份与类别

燕山大学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等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其中含艺术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中外合作教育项目等类别。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除艺术类和体育类)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省份计划总数,按各省招委政策进行征集志愿。

5、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可以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6、对于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我校录取原则是: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满足上述要求后,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

7、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录取原则。

8、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默认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考生的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的合格标准(不做具体要求的省份考生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对于使用校考成绩招生的省份,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音乐表演专业按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20%+校考专业成绩*80%”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2)对于使用统考成绩招生的省份,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20%+省统考专业成绩*80%”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9、报考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5cm以上,女生身高165cm以上)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项测试(省统考)并达到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遵循招生生源省份对体育类专业的投档方式,考生进档后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10、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详见《 燕山大学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11、对于建筑学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12、对于软件工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3、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 燕山大学 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本科合作教育项目,具体详见该项目招生简章。

14、根据我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工业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经济学旅游管理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等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专业和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15、我校所有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除外语科目外的高考科目均要求汉语言答卷。

16、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17、河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教育部及河北省招委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和预科培养。学生预科学习结束,由预科培养学校分配专业后转入我校学习。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毕业后在河北省内就业。

18、考生体检方面,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收费标准

(1)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为5000元/人?年;艺术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8750元/人?年;软件工程专业10000元/人?年;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详见《 燕山大学 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工业工程专业本科合作教育项目招生简章》。

(2)住宿费为800元/人?年。

五、其它事宜

1、对取得我校学籍,符合毕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 燕山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 燕山大学 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内学业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本章程由 燕山大学 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335-8057069 传真:0335-8074600

学校网址: www.ysu.edu.cn E-mail:bzb@ysu.edu.cn

燕山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东北财经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东北财经大学(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简称"东财",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是财政部、教育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高校。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东北财经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东北财经大学(国标代码:10173)是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学校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0533升学网

第三条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本科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三至六年;专升本学制二年。

第二章 计划说明

第四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份生源情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实际情况,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顺延录取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线上有学校志愿考生。

第六条日语专业只招收日语、英语、俄语、法语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的注册会计师方向和国际会计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三章 专业设置

第七条专业设置如下:

第四章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第八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2017年7月前最新批文执行。

第十条学费收费标准: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3700元/人·年;

(二)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100元/人·年;

(三)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前两年28000元/人·年,后两年45000元/人·年;

(四)国际商学院25000元/人·年,学生需向外方大学交纳的学费及其他与学习相关的杂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外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学生需考虑到外方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及汇率变化的风险;

(五)其他专业4500元/人·年。

第十一条住宿费1200元/人·年。

第十二条学校以品学兼优学生为奖励对象,设有多种奖学金;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资助对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金额2500元/人·年。

第六章 国际合作

第十三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萨里大学合作创建了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和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面向全国高考直接招生,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的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学校与多所国外一流大学合作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如下:

(一)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二)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三)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四)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五)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又译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六)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又译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东北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方式为,列入高考直接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具体项目及招生计划以实际发布为准。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志愿模式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符合相关规定并无专业受限情况,均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无“专业级差”,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作为划分专业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1)教育部和各省份规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2)教育部规定享有“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3)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4)单科成绩(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无文理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涉外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涉外专业含日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辽宁省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各科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考办投档规则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对内蒙古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对江苏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

第二十三条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要求考生英语成绩115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满分的76.6%进行折算),录取后首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

第二十四条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招生,具体专业类所包含专业以学校招生网站发布及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按专业类录取学生大学二年级依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确定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录取学生分流后,其中会计学专业学生按照国际会计方向和普通会计学方向培养;高考时直接按专业招生的会计学专业学生按照注册会计师方向和会计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方向培养,会计学专业各个方向和实验班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均为“会计学”。

对于按具体专业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和计划类型(含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学校按具体专业对所录取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也可选择参加专业类分流,其中,会计学专业录取学生按普通会计学方向培养,也可进入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所包含的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五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专升本、港澳台侨录取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本章程执行。

第八章 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 生 网: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 话:0411-84710259 84710258

传 真:0411-84738600

微信公众账号:DUFEGKZS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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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19年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及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北京交通大学。学校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在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有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学校。高考招生包括本科和高职。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及高职毕业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交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条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监察处、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北京交通大学设立由校长、分管高考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纪委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纪委监察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内容下设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组、外语类保送招生工作组、招生录取工作组,各工作组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设高考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学院、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五条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学校高考招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处理高考招生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学校本科及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组织协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复查等工作;

7、受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学校本部和威海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专业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他专业均在学校本部招生。

第八条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往年计划数量,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占全国报名总数比例以及考生报考情况和生源质量、各地录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人数占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全国录取总数比例、毕业生就业、特殊类招生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预留本科招生规模的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特别好、分数高的省区。

第九条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2%以内。

第十一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即高考实考分+政策加分,部分省区含投档顺序位)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承认符合规定的各类政策加分,增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对江苏省考生,一般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其中一科达到A以上,另一科达到B+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已被我校认定的自主考生须达到同样等级时,方能享受我校相应优惠政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可降至AB,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

第十二条采用专业志愿级差方式进行专业分配,设定级差分数模式为“2-1-1-0”或“2-1-0-0”,即:第一、二专业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级差为1分,第三、四专业级差为1分或0分,以后专业级差分为0分,录取时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就是投档考生按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执行以上规则出现考生并列时参考高考实考分数、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法学、文科试验班类专业依次参考语文、英语、文综、数学成绩,其他专业将依次参考数学、英语、语文、理综或文综成绩)、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

对所有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第十三条当普通类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同一投档院校代号下投档时,如考生没有填报任何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将不会被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四条当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艺术类专业统一按照“设计学类”专业名称公布分省招生计划。考生应在生源省统考本科合格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录取时将本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全部调档。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对艺术类计划设置为0的省区,预留计划1人,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将全部投档考生视为同一省区。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我校7月份组织的专业复查(即三试),不参加专业复查或复查不通过者,取消录取资格,复查通过者发放录取通知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纳米材料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以及威海校区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参加各省区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七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纳米材料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威海校区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文科试验班类、软件工程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三分之二以上。如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外语口语加试,报考文科试验班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口语加试并成绩合格。

2、软件工程、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以及全部高职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

3、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均为五年。建筑学专业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如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组织徒手画加试,考生需有徒手画加试成绩,新生入学后进行美术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转城乡规划专业或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所属专业。

4、保密管理信息安全保密技术)专业属于是保密相关专业,要求应届、未婚,并符合以下条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近五年内未受过治安处罚。(3)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按保密管理专业录取的学生对应转至经济管理试验班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按信息安全(保密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对应转至计算机类的信息安全专业。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九条国防生录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

第二十条除国防生外,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迁转户口,允许学生按照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和程序参加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二条民族班计划、西藏内地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是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按照这些计划类型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插班学习,学生毕业后应回本省区就业。

民族班计划只招少数民族考生。考生的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提档线下40分。

第二十三条填报企业定向的考生应提前向定向单位了解招生专业及培养方向要求、定向就业政策及签订协议的要求,录取时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去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四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各类自主招生认定的考生须经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按艺术类专业、外语类保送方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非外语类专业学习。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国防生、企业定向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北京校区与威海校区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确认录取的本科及高职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北京交通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录取到北京交通大学本部所属专业的本科新生全部在学校本部就读。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各专业每学年10000元;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48000元,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当年度该校学费标准缴纳;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在学校本部学习期间每学年42000元,在卧龙岗大学学习期间的费用按照对方标准收取;纳米材料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生在外方学习期间保留我校学籍,每年按照国内同级理工科在校生学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学费。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至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国内每学年为750至1200元。如果国家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录取到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本科新生全部在威海校区就读,学费为每学年45000元;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

第二十九条录取到北京交通大学高职专业的学生全部在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住宿。地址为北京海淀区清河镇永泰庄。高职学费标准:各专业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学年750元。

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录取到高职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新生户籍“农转非”按考生所在地的有关文件办理。

第三十条咨询方式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学校网址:

招生资讯网:

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10-62903258、62900026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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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江西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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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

2024-07-03 16:43:12
音乐专业本科名称招生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音乐专业本科名称招生简章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中国戏曲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导语】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中国戏曲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中国戏曲学院实际情况,为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

2024-06-18 05:41:39
川北医学院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川北医学院招生简章
川北医学院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川北医学院招生简章

川北医学院招生代码 川北医学院招生代码:10634 院校代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教育部编写的五位数国标码,每所院校仅有一个国标码,全国通用;另一类是各省考试院编写的,用于考生填报志愿的招生代码。 其中,各省考试院编写的这类代码各省都有不同的编写规则,且院校与代码不是唯一对应的,同一个院校在同一个省份也可能会有不同的招生代码,此外由于高校办学情况每年都有变动,所以高校招生代码每年也可

2024-07-01 11:16:42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

2024-06-11 21:27:09
师范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师范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盐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青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海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青海师范大学章程》,为保证我校全

2024-07-06 04:53:34
燕山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一流学科)
燕山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一流学科)

燕山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 燕山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燕山大学官网发布的《燕山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燕山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2024-10-31 02:50:43
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

2024-06-26 22:32:01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西南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2024-09-18 13: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