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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2024-06-26 22:32:01 | 0533升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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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的全日制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8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强力推进国际合作。学校自办学以来,已与来自美国、英国、日本、西班牙、新加坡、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二十余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各种人才培养合作平台,形成2+2、3+1、3+1+1、4+1、一学期交流、寒暑假营等多种合作模式,为学子们提供了多元选择。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进入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其中六成左右赴世界QS排名前200的高校深造。

第十条 双语教学的模板——国际班。2007年1月,嘉庚学院开设了国际班,该班每年在国际商务学院、管理学院、会计金融学院大一新生中选拔60名学生,分为两个班,推行纯英文环境下的专业教学,培养真正的双语人才。

第十一条 倡导快乐体育的体育教学俱乐部制。2008年2月,嘉庚学院在全校范围内推行体育教学俱乐部制,学生可自选锻炼项目、自选锻炼时间、自选授课教师。学校意在通过实施这一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对某些体育项目长期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终身体育”的意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十二条 嘉庚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艺术类在福建省按本科A批次招生;普通类在浙江、山东、上海、广东、辽宁、北京、海南、福建、河北按本科批次招生,在天津按本科B批次招生,在四川、广西、内蒙、湖北、江西、贵州、云南、重庆、江苏、安徽、河南、吉林、甘肃、陕西、宁夏、新疆、西藏、青海、黑龙江等省市按本科二批次招生。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分别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嘉庚学院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下,嘉庚学院可以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嘉庚学院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五条 录取时,专业投档采取“分数优先”方式(浙江、山东除外),不设级差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考生选测科目均不低于“C”,专业投档不考虑等级,亦采用“分数优先”方式。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嘉庚学院在浙江省、山东省按照“专业+学校”的组合方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上海市、北京市、海南省、天津市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各省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八条 嘉庚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中音乐学专业只招收钢琴和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招收古琴、口琴、巴乌和陶笛方向的考生,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和健美操专业的学生。各专业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福建省美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及舞蹈类投档后按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0年普高招生同分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美术类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含位次的平行志愿特征分)× 50%+ 专业省统考成绩× 2.5 × 50% 。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以及教学厅(2010)2号、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为基本依据。

第二十条 除报考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嘉庚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课有英语、日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嘉庚学院实行学分制管理,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根据闽价费〔2015〕171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1.汉语言文学、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税收学、法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工程管理(工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18000 元人民币。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房建工程项目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0500 元人民币;

3.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5.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 22500 元人民币;

6.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二十二条 上述收费,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凡高考总成绩(文化成绩,下同)名列所在省份前 100 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或第一轮)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 10 万元。

第二十四条 各省份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分数,下同)在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浙江省参照浙江省第一阶段分数线、广东省参照广东省高考优先投档线、其它新高考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执行,以下简称“本一线”。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4万元;如超出普通类本一线18分以上,奖励人民币6万元。

第二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第二十六条 嘉庚学院设立“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奖学基金”,每学期向全校 30% 以上的学生颁发各项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在嘉庚学院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用于每年资助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院系设立了富仪奖学金、重宇合众崇慧奖学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孝敬长辈奖励基金等奖助学金项目,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嘉庚学院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闽教办财〔2007〕44号)及其相关文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帮助有需要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文凭发放

第二十八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经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二十九条 嘉庚学院始终坚持从学生角度出发,提供切合学生特点、符合学生需求的指导和服务,已形成就业、创业、国内升学、国外留学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从“工作体系、招聘市场、多元指导、重点帮扶、细致服务”五个层面上深耕细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就业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点五面”的就业工作全方位布局。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在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发布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毕业生竞争力报告》中,嘉庚学院名列前茅:在月薪调查项中,嘉庚学院位列“福建省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毕业五年月薪”第一名;在“福建省本科综合类高校毕业五年月薪”排名中,嘉庚学院位列第四;在“福建全省本科综合高校总监级别占比”排名中,位列第二名。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期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电话:0596- 628872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教育网) , (公网)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嘉庚学院 邮编: 363105
联系电话: 0596-6288416
传  真: 0596-6288814
电子邮箱: admissions@xujc.com
咨询QQ: 651042041
招生网站(WEB&WAP):
新浪微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招生办
微 信 号: xujc_zsb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嘉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 www.kmmc.cn )。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设立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7项。“十三五”以来,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省级科技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2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5项,位居全省前三,年平均科研经费1.5亿元;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31个。有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干细胞临床备案机构3个,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1项,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基地等101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45所实习医院、21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6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发起成立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在校留学生生源国达27个。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和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 www.kmmc.cn )。

(四)预留计划,我校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收费标准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方案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

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22000元/年/生。

住宿费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2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七、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信息、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电话: 0871-65922981

传 真: 0871-6592298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922740

传 真:0871-6592295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www.kmmc.cn

招生网址:http:// www.kmmu.edu.cn/zsb

微 信: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术、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1981年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成为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两个专业大类招生,其中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6个本科专业,美术学类包含绘画雕塑2个本科专业,本科毕业均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 招生计划

注:

1. 具体分省招生计划及面向北京地区的双培计划将与普通类招生计划一起下达,请关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

2.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等地区招生。

二、 报考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符合2020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规定的高等学校艺术类报考条件。

2. 通过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省统考”。

3. 热爱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三、 专业考试及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具体情况,2020年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学校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两个招生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

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0%。

四、 录取原则

1. 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本省(市)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2.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3.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4. 对于文理分投的省(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分省计划录取;对于文理兼投的省(市),录取时文理不再分别录取。

5. 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6. 学校对政策性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录取原则。

五、 入学规定

1.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规定,2020年学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20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学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2. 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 专业学习期间的学习用具、材料、外出写生等费用一律自理。

六、 专业介绍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影像和网络技术领域的创意、审美和表现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图形语言、信息符号、摄影语言、字体设计、版式设计、编辑设计、印刷工艺、出版物设计工作室课程、品牌设计工作室课程、网络视觉工作室课程、摄影表现工作室课程。

就业方向:广告、包装、出版印刷、互联网、影视传媒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视觉形象设计、书籍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界面设计、交互设计等相关工作。

2.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环境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审美和表现能力、国际化意识以及创新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构造与形式、空间概念设计、现代建筑设计基础、传统文化与艺术、室内子课程群、主题空间子课程群、建筑子课程群、城市子课程群。

就业方向:建筑设计院及事务所、园林设计院、房地产开发及策划公司、建筑装饰设计公司、各类博物馆及展览展示公司、工艺美术工作室、装饰艺术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主题空间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工作。

3.产品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产品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系统设计方法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设计实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木工基础、金工基础、机械制图、材料工艺、模型技法、设计原理、设计方法、交互设计、人机工程学、工程设计、产品设计课程群、家居设计课程群、展示设计课程群。

就业方向:工业设计公司、信息、电子等高新技术企业、家电、玩具、礼品、家具与家居用品、汽车设计制造、展览展示、商业展陈、建筑及室内装饰、配饰设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商业策划、产品研发设计、展示设计、家具设计等相关工作。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服装与服饰品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适应现代服装与时尚行业多元化发展,系统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具备较强的创新与实践能力,以及设计与技术兼顾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国服装史、服装设计基础、服装版型与工艺、立体裁剪、服装材料、时装效果图、服饰色彩与图案、传统手工艺课程群、时装产品设计课程群、服饰品设计课程群、高级定制课程群、功能性服装设计课程群。

就业方向:时尚行业、服装及服饰品企业从事服装或服饰品设计开发、服装与服饰品版型技术开发、服装品牌营销、服饰陈列设计、形象设计、独立设计师品牌等相关工作。

5.工艺美术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工艺美术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将手工艺传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传统工艺技法、现代工艺技法、工艺日用品设计、工艺陈设品设计、工艺礼品设计、工艺与艺术创作、综合材料与工艺设计、纤维课程群、漆艺课程群、金工首饰课程群。

就业方向:文化、艺术、旅游、建筑装饰等行业,从事日用工艺品和装饰陈设品的开发设计制作、艺术创作、旅游品、礼品、纪念品的开发设计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文物复制与修复等工作。

6.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数字媒体艺术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数字媒体艺术的创意方法和创作手段,在移动终端交互设计、互动媒体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短片、游戏原型设计、动画、以及3D设计领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教学内容注重技术与艺术完美结合,注重与社会人才需求的接轨,在专业和社会方面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知识面宽、实际动手能力强,适应当代数字媒体艺术创作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概论、数字媒体创意思维、数字界面设计、视听语言、影视后期编辑、动态影像创意、交互设计方法(双语)、交互设计专题、3D设计基础、数字产品策划以及动画课程群、数字媒体课程群等。

就业方向:网络媒体产业、数字娱乐(游戏)产业等行业,影视广告公司、艺术设计公司、出版行业、动漫产业、教育领域、信息技术与软件公司、交互式多媒体应用开发与制作公司、电视台等单位。

7.绘画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绘画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使学生具备扎实的绘画基本功、基本的艺术理论素养和艺术创作实践、艺术教学、艺术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善于沟通、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注重培养理论与创作实践紧密结合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造型基础、色彩课题、传统水墨、立体造型、春季写生、秋季写生、艺术考察、油画课程群、国画课程群、毕业考察、毕业创作等。 0533升学网

就业方向:能在艺术创作领域、艺术管理艺术教育出版等单位和部门从事创作、研究、管理等多方面工作。

8.雕塑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雕塑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使学生具备扎实的雕塑基本功、基本的艺术理论素养和艺术创作实践、艺术教学、艺术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善于沟通、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注重培养理论与创作实践紧密结合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造型基础、色彩课题、传统水墨、立体造型、秋季写生、艺术考察、雕塑工作室课程群、毕业考察、毕业创作等。

就业方向:能在艺术创作领域、艺术管理、艺术教育出版等单位和部门从事创作、研究、管理等多方面工作。

注:除绘画、雕塑专业外,所有专业学生需自备计算机一台,用于在校学习。

七、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7391609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 (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网站: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 admissions.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订阅号:bjutzsb

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邮编:100124)

通州校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89号

八、 其他

1. 本简章如果与教育部相关规定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 本简章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 艺术类专业本科新生学习和生活地点第一年在通州校区,第二至四年在平乐园校区。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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