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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2024-12-01 20:40:02 | 0533升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1010721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61014770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问题,今天,0533升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的陕西中北专修学院,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技能人才。有铁道供电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1.国标代码:4161014770

2.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5.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点

1.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龙翔大道066号

邮政编码:721300 0533升学网

2.学院网址:https://www.bjzbzyxy.com/

第四条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陕西中北铁道教育集团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的陕西中北专修学院,办学25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类专业技能人才60000余名。

学院总投资2.5亿元,占地近300亩,建筑面积63000多平方米。在全省同行业率先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管理,在全市同行业率先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资1000多万元在校内建成高铁车站、民航机场、工业机器人、铁道供电等专业实训中心和学前教育四大舞蹈厅、钢琴网络室、幼儿活动模拟室。每个专业都建有10家以上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就业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200多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1人,研究生以上学历5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学院千兆互联网、千兆WiFi、自动化管理系统、安全报警系统全覆盖,校园实现了智慧化、信息化、园林化,充满诗情画意,蕴涵文化品位。集团化发展现代职教模式开创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先河,并致力于把学院打造成具有万人规模的高水平、特色化、国际化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教学院系(部)等部门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为:0917-8813666,0917-8813999。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2年我院六个高职(大专)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铁道供电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跨境电子商务、学前教育,拟面向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湖南、山西、新疆、河北、河南、辽宁、山东、内蒙古、吉林13个省(自治区)计划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地主管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招生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可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其他要求,对符合生源地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生源省招办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提示: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勤、补”五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优秀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奖助学体系:学院奖学金最高可奖励1000元、贫困生助学金最高可资助2000元。

第十七条 学院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院规定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生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现有制药工程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宝鸡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1,英文校名为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分为三个校区(高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邮政编码:721013;石鼓校区: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邮政编码:721016,蟠龙校区:陕西省宝鸡市蟠龙新区龙翔大道003号,邮政编码:72100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办学类型:学校为陕西省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教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体育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开设有64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9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宝鸡文理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纪委、学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财务处、保卫处、校团委、后勤管理处等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拟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平衡各省(市、自治区)上线生源。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教育部统一领导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按照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满额,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请按照本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专业分配原则(非艺术、体育类):

1.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

1)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省份:先按照所在省(市)排列的位次(志愿成绩同分排位)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最高分、次高分、最低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实行3+1+2模式的综合改革省份:先按照所在省(市)排列的位次(志愿成绩同分排位)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首选选考科目、再选选考科目(最高分、最低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其余省份:先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排列的位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考生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的省外各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相应专业统考或联考(含校际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录取中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则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教育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体育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中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职教单招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满额,再按志愿顺序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录取过程中,若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都相同时,则分别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为了便于组织教学,考生入学后外语公共课及相关专业课程将全部采用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 学校各类专业在录取中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我校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养特点,肢体残疾学生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授予工学学士相关专业不予录取,请考生慎报。

第二十条 2022年,我校继续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帮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招生联系单位:宝鸡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编:721013

电话:0917-3361065

传真:0917-3361066

本科招生网址:http://ein.bjwlxy.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宝鸡文理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 校招 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宝鸡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0721,英文校名为Baoji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第三条  学校位于 陕西 省宝鸡市,分为三个校区(高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邮政编码:721013;石鼓校区: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邮政编码:721016,蟠龙校区:陕西省宝鸡市蟠龙新区龙翔大道003号,邮政编码:72100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办学类型:学校为陕西省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 工作 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法 学院、教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计算机 学院、 体育 学院等17个 二级 学院,开设有64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9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宝鸡文理学院普通本科学历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纪委、学校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招生 就业 处、学生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财务处、保卫处、校团委、后勤管理处等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拟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平衡各省(市、自治区)上线生源。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教育部统一领导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按照高分到低分录取一 志愿 考生,若一志愿未满额,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一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请按照本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专业分配原则(非 艺术 、体育类):

1.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

1)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省份:先按照所在省(市)排列的位次(志愿成绩同分排位)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最高分、次高分、最低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实行3+1+2模式的综合改革省份:先按照所在省(市)排列的位次(志愿成绩同分排位)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首选选考科目、再选选考科目(最高分、最低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其余省份:先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排列的位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考生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的省外各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规定的 分数线 后,按相应专业统考或联考(含校际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教育 考试 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录取中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则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教育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体育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取中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职教单招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满额,再按志愿顺序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录取过程中,若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都相同时,则分别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外国 语言 文学类(包含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为了便于组织教学,考生入学后外语公共课及相关专业课程将全部采用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  学校各类专业在录取中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我校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根据专业培养特点,肢体残疾学生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授予工学学士相关专业不予录取,请考生慎报。

第二十条  2022年,我校继续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 学习 期间免除 学费 、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 师范 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帮扶,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招生联系单位:宝鸡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编:721013

电话:0917-3361065

传真:0917-3361066

本科招生网址:

E-mail:bjwlxy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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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分数线 宝鸡文理学院分数线介绍如下: 四川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484/125979。 宝鸡文理学院(BaojiUniversityofArtsandSciences)简称“宝文理”,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学校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为“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成员。 学校前身

2024-11-11 16:00:35
宝鸡文理学院录取分数线 宝鸡文理学院专科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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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宝鸡文理学院录取分数线 艺术生的录取分数线按你所在省的文化课线,只要过线,而且专业排名靠前,报第一志愿录取应该没问题。 宝鸡文理学院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省分专业合格线 省份专业层次合格线 内蒙美术学、艺术设计本科、专科134 音乐学本科、专科72.63 广西美术学、艺术设计本科145 音乐学本科79.4 河北美术学、艺术设计本科145 音乐学本科78.7

2024-09-05 20: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