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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

2025-04-13 06:51:16 | 0533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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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

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公务考试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福建省2011年度春季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5年2月11日至1993年2月11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2月11日前取得;
(七)2011年2月11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乡镇职位招考范围若限在“本设区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八)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1年2月1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其中服务期为二年及以上的,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为一年的,可以报考县(区)、乡镇和监狱、劳教监所的专门职位。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公务员招考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以上与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1年2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职位不开考,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1年2月11日8:00至2月20日24:00,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在2011年2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内,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工作失职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011年2月12日上午8:00—2月21日下午17: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2011年2月21日上午8:00—2月23日下午17:00,报考者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四)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1年4月14日—4月2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县(市、区)人事局(公务员局)定于4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安排专人为下载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相关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
招考职位中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管理权限,省直招录机关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设区市级及以下招录机关报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招考职位表》中公布。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该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4、笔试地点:报考者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在全省各设区市和省直共10个考区中的任何一个考区参加考试。省直笔试考区设在福州市区。
5、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对财政较困难的地区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的职位在招考职位表中予以注明。报考者可在2011年5月30日后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报考者,应在面试前通过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测评测试结果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参加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试的人数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报考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招录机关从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
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报考者的体能测试按公安类体能测试的程序与规定执行。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或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的网站上公布,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招考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之前由招录机关确认,并及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公共科目(A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类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凡经批准进行专业考试的职位,均须在招考职位表中公布其专业考试的范围及成绩所占比重。有进行专业考试的职位,其总成绩按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招考单位如对专业考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成绩所占的比例有另外要求,须先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招考职位表中公布。
3、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具体加分办法为: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科目笔试成绩各加上加分总额的50%;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笔试成绩加分。
4、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大于或等于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5、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指公共科目)、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申论成绩排列;若笔试、申论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执行。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相关条件,按《关于2011年度春季全省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和《关于2011年度春季全省检察院系统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条件》执行。
报考者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招录机关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招录机关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和各设区市相关网站公示7日后,报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拟录用人员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
被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录机关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录机关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符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的理由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一)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二)监督电话服务时间同电话咨询服务时间。
(三)银行咨询电话
(四)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在2011年5月30日后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询。各设区市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公布成绩。
九、注意事项
1、此次考试录用公务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阅相关文件。
2、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笔试当天在考场指定地点,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6、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是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7、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本次考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013年招考时间安排
注册报名缴费:2013年3月12日8时-19日22时
申诉时间:2013年3月12日8时-21日12时
打印准考证:2013年4月3日9时后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
笔试成绩查询:2013年5月10日后
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时间:面试后招考单位通知

平潭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

2022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

【 #三支一扶# 导语】2022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做好2022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查考核工作,根据《福建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审核机构

2022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人员审核考核工作由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及毕业生所在院校共同负责。

二、审核对象

报名参加2022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三、审查内容

(一)资格审核

1.审核报名人员《报名表》信息,包括生源地、民族、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包括群众、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等)、在校奖惩情况等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报名人员困难状况(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由公共服务网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审核,系统显现“校验通过”的,不需要上传材料,“校验不通过”但认为自己属于上述困难状况的报名人员,需自行上传佐证材料,由报考岗位所在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人工审核,院校无需审核。

2.报名人员是否属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规范填报为专科生毕业、本科生毕业、硕士生毕业)。

3.报名人员是否能在2022年8月31日及之前(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取得毕业资格。应届毕业生统一认定为符合毕业时间条件。

4.报名人员在校期间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并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5.报名人员在读期间必修(主修)科目补考是否达到或超过3门或3次以上。

(二)考核评分

1.专业成绩排名情况(满分15分)。按照报名人员所有学年学科总成绩在专业排名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如报名审核阶段,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学年成绩未出的,按照已有学年学科总成绩排名评分,排名按照四舍五入取值):专业成绩排名前5%,得15分;专业成绩排名每增加1%,分数减少0.2分,如6%得14.8分、7%得14.6分,以此类推,59%得4.2分,60%得4分,专业成绩排名61%(含)以外,不得分。

2.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情况(满分10分)。根据报名人员在校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奖学金、奖项);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结业学员,得10分。

(2)获得市级荣誉(奖学金、奖项),得8分。

(3)获得校级荣誉(奖学金、奖项,含校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得5分。

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包括在校获省级及以上、市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奖学金(不包括捐助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校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类奖学金按照校级奖学金评分);获得家庭经济困难类奖学金报名人员已享受困难状况加分,也不再重复加分。奖项包括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项及以上。荣誉(奖学金、奖项)以提供的证书为准(校级以上荣誉、奖学金、奖项证书应有政府部门公章,校级证书应有学校公章,不包括院校部处、二级学院或院系所发证书)。

以上荣誉(奖学金、奖项),按照就高原则评分,不累计加分。报名人员专业成绩排名、获得荣誉(奖学金、奖项)情况应是在报名学历期间取得。

四、审核方式

由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本人《报名表》《福建省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联系表》(详见招募公告),连同本办法一起寄送所在学校院(系)审核。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按照本办法要求审核毕业生情况,如实填写《福建省2022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报名人员考核汇总表》,加盖院校或就业工作部门公章后于7月15日前寄送或传真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

五、工作要求

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审核工作的统筹指导,各院校负责报名人员审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负责复核并代院校进行网上录入。审核过程中,若出现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福建省2022年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报名人员考核汇总表

2.福建省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联系表

福建遴选2015年公开招聘报考条件

0533升学网(https://www.0533.net)小编还为大家带来福建遴选2015年公开招聘报考条件的相关内容。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福建遴选2015年公开招聘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福建省各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可以报考省级机关、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或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参照机关单位)。

2.福建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参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的(符合闽人发〔2011〕105号文件规定的5类对象)、且符合拟遴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以下人员,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直参照机关单位。具体为: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德才表现突出且年龄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以下两类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福建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的工作人员,除上述第2条规定的五种对象外,只能报考省直参照管理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0533升学网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报考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同职务层次的职位。

本公告所指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机关、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身份、本级机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7月29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录用时职位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生等3类人员的服务年限问题。(1)选调生:①安排回生源所在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的,最低服务年限为满3年(含试用期,下同),即:2012年及以前应届选调生和2008、2009、2010、2011年大学生村官转录为选调生的,可以报名。②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生源志愿调剂到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满4年,即:2011年及以前应届选调生和2008、2009、2010年大学生村官转录为选调生的,可以报名。③定向安排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永泰县;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泰宁县、建宁县;长汀县、武平县、连城县;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达到当地组织部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名。(2)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人员:达到当地组织部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可以报名。其中2013年11月15日之后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该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满5年。(3)乡镇机关工作人员:2014年2月18日之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满5年,在录用时的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满3年。

报考人员如同时受到两个以上服务期限限制的,按时间长的服务年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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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请阅读: 2015年福建漳州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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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福建省招募“三支一扶”计划的报考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思想政治方面,要求报考者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具备组织纪律观念,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与责任感。同时,报考者需服从分配,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学业成绩方面,报考者需要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掌握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专业知识。 年龄限制为往届高校毕业

2025-04-06 16: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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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20:23:39
福建三支一扶条件山东 山东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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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3、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体检标准。不得报考的为: 5、曾受过刑事处

2025-04-09 07:38:12
三支一扶报考条件高中毕业 江苏省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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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报考条件高中毕业 一、户籍条件。 三支一扶的考试政策在户籍方面存在差异。部分省份,如四川(大部分地区不设户籍限制)、湖北(部分地区有专业要求)、云南、广西、河南、重庆(大部分地区不设户籍限制)、辽宁(大部分地区不设户籍限制)、吉林、山东等地,户籍不是报考的必要条件。 二、应往届要求。三支一扶项目目前主要面向应届毕业生开放的省份有宁夏、甘肃、吉林、江苏。其他省份则主要招收毕业两年

2025-03-31 15:29:09
三支一扶报考条件高中毕业 报三支一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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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报考条件高中毕业 关于三支一扶考试的报考条件,其中高中毕业的学生是否符合条件,主要取决于各地区的具体规定。目前,大部分地区的三支一扶计划对户籍没有严格限制,例如四川、云南、广西、河南、重庆、辽宁、吉林和山东等地,考生无需考虑户籍因素。然而,部分地区如湖北和甘肃,可能会对户籍或专业有所要求。 在应往届生要求方面,三支一扶计划主要招收应届毕业生的省份有宁夏、甘肃、吉林和江苏。除此之外,

2025-04-05 09:20:39
三支一扶现场审核条件 湖南三支一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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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支一扶政策 一般是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分配的,社区民生的一般都会分配在各个社区。 三支一扶的扶贫,支农会分在镇政府或是镇政府的下属单位,但不会再分到乡下。 三支一扶的支教分配在镇上的各个学校。 三支一扶的支医会分到各个社区的卫生所,或是镇上的医院。 社区民生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合格的都会发一个合格证书。在以后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都有加分或者特殊岗位等优惠政策。 一、三支一扶报考基

2025-04-11 01:00:17
三支一扶条件江苏 三支一扶报考条件高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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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江苏省三支一扶报考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如期毕业。 3、从事支教工作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江苏省三支一扶报考条件 根据查询江苏省教育局官网显示,截止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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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法律分析:(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从师范类院校专科及以上、非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基础学科专业为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蒙古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支农(支牧、支林、支水)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水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

2025-04-09 04: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