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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三支一扶工资待遇如何
山东三支一扶考试在服务期间待遇和山东乡镇事业编的待遇差不多,而且部分地市山东三支一扶的薪资待遇是要高过本地事业编的薪资待遇的,山东三支一扶各地市的薪资待遇不同,有的地市是五险一金,有的地市只有五险,还有地市管食宿问题,有些地市是不包括的,不过综合山东省16地市的情况来看是非常不错的,而且薪资水平也还可以。“三支一扶”的待遇为每人每月2200元,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奖励金,考核为称职的每人发放3600元,考核为优秀的每人发放5400元。“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州(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由省级财政承担,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有创业意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等,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融资服务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
相关福利政策:
(一)生活补贴: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期满可转编: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人员就业力度。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三)各项社会保险:各地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社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
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四)可参加职称评定: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四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五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013年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局招聘117名中小学教师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三)专科毕业生须具有济南市长清区常住户口(含长清生源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四)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共有48个单位拟招聘87人。招聘计划和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8日--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长清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厅(长清区灵岩路2098号,济南至长清公交车到区教育体育局下车即到)。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
)下载《201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报名审查材料:①《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原件,字迹工整)、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②户口簿(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提供);③身份证;④就业报到证(全日制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⑤教师资格证;⑥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⑦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⑧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齐全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留存备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超报者取消其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所招聘学段学科计划与其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学段学科计划的机会。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随时关注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
)网站公告,查询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6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高中、初中、小学学段,凡学科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幼儿园学段按1:3的比例;定向招聘岗位分学科按1:3的比例。
应聘人员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态、理念、教材分析及学情把握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应聘幼儿教师者的面试还须考核幼儿教师应具备的基本功。面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说课)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如有变更,以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公告时间为准。
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学段学科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核体检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长清区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核体检合格的,高中、初中、小学学段分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幼儿园学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拟聘用人选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直接确定招聘单位。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区教体局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试缴费及减免考务费申报
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费70元。应聘者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缴纳面试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咨询电话:0531-8722901487221720
监督电话:0531-87225044
附件: 1、《201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2013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山东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考试,泰安(区县),济南(区县),什么时候报名?跪求!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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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2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1月13日讯: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具有山东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7年1月20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2017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生源2015-2016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或泰安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2016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
)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日 9:00-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月20日 11:00-1月24日16:00
报名网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
)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修改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月20日11:00—1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月20日11:00—1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缴费成功人员(不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在2017年1月20日11:00—1月25日16:00期间也可打印《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1月23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中心A5053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残疾人报考应聘人员,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残疾人报考应聘人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提供减免考务费相关证件资料的,可在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1月23日上午11:30前,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6991182),通过其他形式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证书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1月20日前取得(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正常毕业)。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岗位代码为“1”开头)、卫生(岗位代码为“2”开头)和教育(岗位代码为“3”开头)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
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
教育学、
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笔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7年教师招聘考试权威绝密资料
【笔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写作备考资料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岗位代码“1005”和“1061”) 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按照《关于印发<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发[2016]7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考核,笔试成绩、考核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市委党校、市外事
翻译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及市直中小学免费师范生另行组织招聘。
本《简章》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监督咨询电话:0538—699262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8—8298459
附:1、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表
2、2017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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